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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审计局关于双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

索引号:sbxsjj -/2024-0829001 公文目录:单项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双柏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5月11日至6月5日对双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单位基本情况

双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属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做好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政府机关小食堂日常管理、贯彻党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大型会议的会务保障、电子政务平台视频会议系统维护、统筹公务用车管理等7项职能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双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设7个股室,人员编制14人,车辆编制37辆;实有人员35人(含平台聘用人员)、车辆32辆。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双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基本注重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符合财政、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各项资金能按财政预算安排使用,所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非税收入收缴不及时、应办未办政府采购、财务管理不规范、出差审批不规范等事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2.6万元。

(二)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支付费用118.45万元。

(三)账务处理不规范。

(四)公务接待费不降反增4.7万元。

(五)公务出差审批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双柏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发现的问题已经进行了依法处理。

对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2.6万元的问题,要求双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时将以上应收未收的12.6万元非税收入足额征收缴入国库。对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支付费用118.45万元的问题,要求双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今后涉及的有关采购事项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将该问题移送双柏县财政局处理。对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一是在以后的会计年度中改进会计核算工作,对收回的已列支费用应进行冲减相关支出同时做为收入确认,严禁隐瞒收入;二是要求及时索取原始单据审核后如实报账,同时在资金支付环节中尽量由单位财务与供货商对公结账和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三是要加强食堂采购环节的物资台账管理工作,做到食堂资金收支完整、盈余真实,食材采购记录清晰。对公务接待费不降反增4.7万元的问题,要求双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对公务出差审批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由双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出差审批的规范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法、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确保各项收入完整、各项支出遵守预算法规定执行;要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落实;要进一步加强资产的采购及核算管理工作,严禁违规采购,加强购置资产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出差审批工作,在审批环节中注重规范,在报账环节中注重审核。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上述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双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同时采纳了审计建议,审计整改情况已进行了公告。